近日,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4—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吉市委[2017]23号),命名317个单位为市级文明单位,30个乡镇为市级文明乡镇,48个村为市级文明村、37个社区为市级文明社区,32个对集体为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89名同志为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我院被命名为吉林市2014—2016年度文明单位,周环宇同志被评为吉林市2014—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近三年来,我院精神文明建设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创建文明校园为统领,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设活动,着力提升师生素质和文明程度,为建设文明和谐安全校园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和良好的文化条件。
今后,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学院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吉铁职院党发[2016]18号),进一步发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发挥广大师生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做好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