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学校要闻 正文

我院被评为2013—2015年度吉林省文明单位

2015 1215 ,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132015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吉文明委〔20156号),授予我院2013—2015年度全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院继20042006年度、20072009年度、20102012年度第四次荣膺此项殊荣。

2013年以来,学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师生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为目标,广泛、深入、持久、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特别是明确办学理念、展现学院精神,践行“三严三实”、锤炼师德师风,打造特色文化、促进内涵建设,秉承以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依法治校、完善章程制度,加强校园管理、保障安全有序,有力地推动了学院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

教育厅、高校工委考核组来我院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